奉天承运皇帝诏曰:
我国家列圣,缵承休烈,化隆俗美,累洽重熙,远垂万䙫。我大行皇帝仁度涵天,英谟宪古,励精宵旰,锐意安攘,海宇快睹维新疆土,勤思恢复。万机总揽,六幕禔庥。方启鸿图,忽宾龙驭,爰膺顾命,及予眇躬,惊闻凭几之言,凛念承祧之重。而文武群臣及军民耆老,合辞劝进,至于再三,辞拒弗获。乃仰遵遗诏,于八月二十有四日,祇告天地、宗庙社稷,即皇帝位,以明年为崇祯元年。朕以冲人,统丞鸿业,祖功宗德,惟祇服于典章;吏治民艰,将来宜于通变。毗尔中外文武之贤,谐予股肱耳目之用,光昭旧绪。愈懋新猷。所有合行事宜,开列于后。
一、天下宗藩生齿日繁,岁禄难继,自本年以后,各省抚按酌量原额,限定若干,除亲王外,查其世代之亲疏,位数之多寡,通融支给,不得滥加。其名封结状,仍责成该省布政司、巡抚衙门类奏,不得专凭五宗,徒滋弊窦。其开四民之业,照依礼部条议通行。
一、宗室犯罪发高墙者,除谋叛及内乱、强盗、人命不宥外,其越关赴京、建言诖误,及身故而遗下子孙妻妾无依者,抚按衙门查明原犯情繇,开具奏请。其有侵犯职官、凌虐小民等罪,已经押解高墙,久示惩创,准与维新,抚按查明,具奏放回,以昭惇睦之仁。
一、两京五府掌印管事公、侯伯、都督、总兵、副总兵管官锦衣卫掌卫事并管南北镇抚司事,指挥以上官,六部等衙门四品以上官并学士及总督、提督、巡抚等官,先年俱着自陈,去留,取自上裁。但近年见任官员,俱系先帝澄汰拔擢,姑着用心供职。其五品以下文职及在外两司方面官,先年俱会同考核,但今大计非远,俱著策励供职,无得因循怠惰,旷废职业。各部院堂上及在外巡按官严加督率,随事责成。有偷安废事者,部院科道不时论劾,以凭究治。
一、凡紧要奏章,奉旨下部者,该科登记时日,该部依期核奏,该部咨行各抚按文移应回报结款者,亦定与期限。如有时日稽延,不行奏缴,该科部一并查参。
一、各王府分封既久,宗支日繁,禄米岁增,民间地亩所出有限,有司怠于催征,及己征在官而故称拖欠,以致养赡不周,深为可悯。诏书到日,抚按官严行设法征给,如有不敷,仍酌议妥确事宜,奏闻朝廷区处,毋致贫难失所,有辜亲亲之意。
一、公侯、驸马伯并内外文武官员、旗士人等,见有因事革去罚住禄米俸粮者,准照旧开支。其干系内供边饷钱粮住俸者,不在此例。
一、边腹卫所武官每有失误,各巡按官考察,遂致住俸贫窭。卫弁有数年不得沾俸粮一二分文者。今查果无别犯,止以误考住俸者,准一槩与其开支。各省逋欠本折钱粮,念小民困苦已极,免宿逋一年,特与分别明白,俾有司便于遵守,小民得沾实惠。凡南直及浙江等十三省天启元年分,北直八府,天启二年分,各以前未完夏税、秋粮、马草、人丁、盐钞、民屯、收地、芦课、灶课、富户、门摊、商税、鱼课、枣株、贯贯、果品等项,折色起存钱粮,除已征在官者照旧起解外,查果欠在小民者,悉与蠲免。其内供颜料、蜡茶、芝麻、棉花、布疋、丝绵等项,南直并浙江等十三省,万历四十六年分,北直真、保、顺、河、广、大六府,万历四十七年分,顺天、永平二府,天启二年分并与蠲免,各以后年分照旧征解。有司务要体朕恤民德意,即谕小民知悉,不得背诏混征。违者抚按参处。
一、加派地亩钱粮,原为辽饷,计非得已,但念民困堪悯,亦应量蠲。凡天启元年分以前未完,查系小民拖欠者,即与蠲免。其已征在官及天启二年分以后未完者,照旧征解。仍示谕小民,俾知朝廷不得已之意。
一、各省直未完金花银两,除天启三年恩诏内将万历四十一年以前蠲免外,自今四十八年分以前,已征在官者,照旧起解,查果小民拖欠者,悉与蠲免。
一、各地方永折及灾折银两,自天启元年以前,果系小民拖欠者,准其豁免。如原银已经征收在官者,不许朦胧报免,其余年分严限征解,以备应放折色之需。
一、民间丁银原有定额,年来生齿日繁,户口自应日益,奈何侵占者多,版籍日削。即审编一法,弊窦丛生,致有富属上户,隐而不入,耗绝贫丁,反苦追征,殊可悯恻。抚按官严行有司,细为清查,凡有幼未成丁、老未豁免等项,悉与豁免。
一、迩年加派征输,民力已竭,凡在有司,当加意轸恤。倘有分外侵渔,重科罚赎、秤头、火耗等项,脧削小民者,抚按官严行禁谕,违者从重参处,以昭朕爱养兀元之意。
一、各省直运粮官员,有因漂流挂欠,降级监追五年之上,产尽及身故者,子孙准袭原职,照例扣俸还官,如系侵盗正犯,奏请定夺。其违限诖误,及中都等处领班迟误,各经题参住降俸级立功者,准与查覆宥免。
一、漕运钱粮,有侵盗银三百两,粮六百石以上,俱照侵盗本律,仍作真犯死罪。系监守盗者斩,系常人盗者绫,奏请定夺。今准宽限半年以内,果能完纳者,照常发落。原盗银两不准议免。
一、官解侵费在官钱粮,凡自万历四十八年分以前发觉,正犯已经监故正法,家属监禁十年以上,查果家产尽绝,无从追比者,准与豁免。其有官解因事损失等项,坐赔钱粮,监追五年以上,杳果不系侵欺者,亦与豁免。
一、凡解官解户,有解到绢布不合新式者,果系未奉改机明文之先所造者,准照旧式验收,免其改造,以省小民赔累。
一、两京各衙门商役,有三年一编佥者,有五年一编佥者。编佥之日,如赴汤火。今三年者减去一年,以二年编佥;五年者减去二年,以二年编佥,以苏商困。其柴炭铺商尤称苦累。原题四年准减一年,以三年更换。
一、人边盐滴中引纳粮,凡有勘合到准,旧例每引先给引价一半,余候内商交易。迩因淮库将银那解别用,以致边商守候逾年,资本无归,每将盐粮告停告减,亏损边储。今后巡盐御史务要照旧设处,库价随到随给,以苏商困。
一、在京高人车户等役,各该衙门并经管官员,务要从公审实,的系殷实民户,方许着役,不得循情卖富差贫。其有祖父原系文武官员,曾经宣力于朝者,不得恣行佥报,以存国体。至于应支钱粮并应给工食,务要次第及时查照给与,不得压欠日久,以致赔累。
一、各处儒学生员食廪年深,需贡淹滞,宜加疏通。今计于岁额外,顺天府、应天府每学添贡二名,在外府州县及运司、卫学各添贡一名。提学官将通学食廪生员考取起送,以寓选举经明行修之意。止行今年一次,俱于明年四月内廷试。其有年力不能待贡,愿告冠带者给与。
一、邪术诬世,如无为白莲、红封、大乘等教,广布传头,结连亡命,甚至造符印,拥兵仗,一呼百应,莫可谁何。矧有奸民,专以赛会进香为事,舆盖旗鼓喧闹,违法殊甚。宜严缉教师会首,依律究罪,余党解散。迩来淫祠日盛,缁衣黄冠,所在如蚁,今后敢有私创。禅林道院即行折毁,仍惩首事之人。僧道无度牒者,悉发原籍还俗。
一、宗室子女奏报名封稽迟,别无情弊者,各该抚按官督令各辅导官,以诏书到日为始,限五个月以里保送前来,以凭礼部覆奏。其的派子孙,但所出不合奏例者,亦请量准名粮冠带,以示优异。中有孝友行谊,输纳助官者,仍照通行例旌奖。
一、祀典神祇,有司宜肃恭祭祀,整洁坛宇。其帝皇陵寝及名贤坟墓,皆宜修理禁约,母许樵采牧放。
一、太医院见差供事冠带医士,准照监儒事例,免役四个月;内殿供事者,加免两个月。其候缺吏目,曾经考试支俸者,准令预授,止许支俸,不支柴薪,亦不得扣满。原系预授三年以上者,准令实授。遇有本科员缺,仍照原题挨次铨补,不得浮于额外。其有被诬革职,年力未衰,衔业精通者,该部准与辨明,奏请复职。
一、两京各衙门历事监生及承差,各免历事二个月,办事官一个月,办事吏二个月,当该四个月。礼部铸印局儒士食粮、候粮及纳银冠带,见在历事者各免三个月;四夷馆译字生优免四个月。
一、京省中式举人,除关节显然,文体乖谬者,仍照原议罚科外,其情有可原者,礼部查明具奏,准其会试。
一、军职万历三十三年以前为事降调两广等处烟瘴卫所病故,不分已未到卫,子孙为因路远,不能赴所调卫分起文承袭者,许令原卫起送承袭,带俸差操。其终身军已经开伍回卫,年六十以上者,比照为民事例,子孙准其承袭。其为事降级,年六十以上,有子孙赴部替职者,准复祖职;未及六十者,止许暂替。所降职事,为事立功者,许令复职差操,与支半俸,扣至限满全支。有限未满病故者,子孙袭替,免其减俸。
一、近来驿递疲困,支应不给,马户夫役往往逃亡。各省直抚按官行查地方冲僻繁简,将原额站银酌量于简僻处所有支剩银两,通融协济。仍照节年申饬事例,严查应付,母得狥情,多给人夫马匹。及过往官员人等,不许勒要折乾,擅用金鼓,夹带骚扰。
一、凡官吏军民人等有犯,除谋反、叛逆、失机子孙谋杀祖父母、父母,妻妾杀夫,奴婢杀家长,杀一家非死罪三人,采生折割、谋杀、故杀、蛊毒、魇魅、毒药杀人、强盗、妖言、奸党、假官假印、发塳丢骸,十恶至死罪及永远充军不赦,并终身。军有事干封疆,侵盗军饷、违禁通夷、诈伪诸衙门文书,诓骗财物,亦不赦外,其余已未发觉,已未结证,罪无大小,咸赦除之。
一、沿边沿海紧要多事重镇,委用各名色千把总无实职者,若系旗舍,或系三科武举,果谋勇过人,效有劳绩,方准与实职官一体推用。其军民纳授服色者,原不在听𭨥之例,不许乘机混冒。
一、武官五品以上致仕,年六十以上者,各进本品实授勋阶一等,为民者与冠带,闲住,闲住者与致仕。若父系武职,子系文职见任,其父应授子封,而职高于子者,虽系署职,亦进本品实勋阶一等。
一、在京、在外强盗、妖言、奸细等项,务要严加缉获,赃证明确,法司衙门依律究拟,不许无赖戳番之徒,贪功罔利,妄拿诬陷。违者。查出,治以重罪。
一、内外问刑衙门,无论文武职官有犯,曾经抚按问明,具题覆请未下者,准照原题发落。若正犯已故,累及子孙者,酌量开释具请。其各省直抚按衙门等官例报审录矜疑等项人犯,题请未下者,亦俱准照原题发落开释。
一、内外各衙门见监死罪重囚,若有情可矜疑,及人命在辜限外者,覆审是实,俱免死罪,发边卫充军。其人命无尸可简,强盗赃伏不明,及年久无赃,人犯无证,或误杀、戏杀、原无造意重罪,或首犯脱逃,问拟次犯具题未下,原问衙门未成狱者,即比照热审事例,清查释放。
一、内外文武大小官员,有被参处罪名赃私,应听彼处抚按看明情真罪当者,就近勘拟追赃。其有事涉疑贰,未有确据者,许该抚按查明,代题昭雪。
一、侵盗钱粮,问拟成案,已经追凡完纳者,应依科减等。
一、死罪存留养亲,备载名例律。几、军民罪囚有祖父母、父母年八十岁以上老疾,应侍养,家无以次成丁者,犯该死罪,除极恶重情外,其余许开具所犯情繇,奏请定夺,以便存留养亲。
一、天启六年、七年,在京问过发配纳赎等徒罪,监禁日𫝄,无可抵赎,即准释放。
一、在京、在外监追还官、入官给主赋物,除原系官钱粮、监守侵盗者,俱照旧监追外,其入官赃百两以上,给主赃五十两以上,若监追二年之上,正犯已故,家属代追,各勘无家产堪以变卖者,开具所犯情由,奏请定夺。若入官给主之赃,不及前数,监追一年之外,正犯身故,勘无家产,悉与优免。若系埋葬,正身见在,仍依律追给,以恤死者。
一、军民人等,有犯人命拟抵,秋后处决,监禁年久,老疾废瞽者,许查明矜疑开释。
一、凡内外文武犯官还官赃私追久未结者,查果家产尽绝,无可追比,应查明具题,请旨开豁,不得波及无辜。
一、凡在监人犯,招案已定,希图展辩,辄扳扯多人,查初案原无姓名,审确果冤,即与开释。一、铺窑车户人等,拖欠钱粮,果系家产尽绝,身已物故,累及子孙者,自万历四十三年以前,两经恩赦,宜速与查明题豁。其有做过工程,上过物料,已经实收到部,后因减欠者,原与拖欠预支殊科,查果人亡产绝者,俱准豁免。
一、浙直木商旧欠监追年久,正身物故,家产罄尽,累及亲属代赔者,许各该经管衙门查明报部题豁。其万历三十五年以前派办浙直鹰平等木,因殿工未举,木未经收,三次漂没,追补水脚未完者,果系人亡产绝,俱准豁免。其湖广等处木政银两,着该抚按查明具奏,以凭裁夺。
一、承办三殿大工,铺商、车户、夫匠等役,劳苦最多,以后各衙门不许再行佥派,误报者即与除名。其两窑柴户尤为疲累,查产尽身逃者,许我完欠价尽行豁免,另行佥报殷实上户。
一、浙江、福建、苏、松、常、镇、徽、宁、扬、广等府州,自万历四十八年以前,拖欠岁造段疋,除已征在官及起运在途者,照旧解纳。查系小民拖欠者,应否蠲免,该抚按奏请定夺。
一、各省直等处额解四司料银、叚价、砖料、生熟铁、黄、白麻、砖匠、檾麻、苇夫、苇课、车价、班匠、柴夫、木柴焦炭银、山场地租、河道退滩。地亩籽粒、铁冶、民夫、麂皮、活鹿、天鹅、狐皮、翎毛等项,本折自天启元年以前征收在官者截数起解,不许隐匿拖欠;未征在民者,尽行蠲免。
一、各省直解官解户押进内库钱粮入京,多投歇家揽头,槩限局骗,相聚日久,先后那补,侵费败露,致原解官役羁囚,节年追比,或有身死,累及家属,无禅积逋。诏下之日,若五冒以上未完者,姑准押发原籍,并歇家揽头,行抚按勘估家产,扺还拖欠。果系家产尽绝,准与豁免,止各依应得罪名发落。
一、今后在外在京文武衙门大小官员,俱要励端慎廉静之节,去虚浮怠玩之私,上报国恩,下保名位。一应正务诏书开载未尽者,陆续查议条奏。其凡可以正士习,纠官邪,安民生,足国用等项长策,仍许诸人直言无隐。
於戏!际兹景命维新,嘉与更始,鉴于先王成宪,庶永无愆。若乃宣布诏书,俾阻深之咸耀;匡扶不逮,使次第而可行。惟尔百司,与朕一德,播告天下,咸使闻知。
天启七年八月二十四日